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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麻城到光山的大巴需要多长时间?
  2. 溺水后倒挂控水科学吗?正确的急救方式是什么?
  3. 航旅纵横涉嫌泄漏用户隐私、暗推提供聊天模式,你怎么看?

麻城到光山的大巴需要多长时间

我坐的K253从杭州到麻城的 也是早上5点多到麻城,如果不晚点的话,下车后不要出站,直接上6点多的一趟短途火车,从麻城到潢川的,经过新县的,只要一个小时可以到新县,到新县时还很早,应该可以赶上到光山的车。

溺水后倒挂控水科学吗?正确的急救方式是什么

目前正值暑***,近日的新闻连续报道了几起儿童溺水身亡的案例,非常让人痛心,这也让大家对溺水后的急救充满了好奇。根据报道,溺水后5分钟以内就可以导致人意识丧失,10分钟时就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相当一部分溺水者即使抢救回来也会有不同程度的脑损伤。从这个角度看及时的抢救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正确的抢救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中提到了倒挂控水,那么这种方法是否科学有效呢?以下精灵医生就为大家分析解答。

“倒挂控水”给人直观的感觉是有效的,毕竟水从口鼻进入人体,把人捞上来以后,通过倒挂把水空出来也就达到了救命的作用。但事关与事实是有差距的。当人溺水的时候,水一方面会通过食道进入到胃内,另一方面会通过气道进入到肺内,同时会引起喉部的痉挛造成窒息,进入到胃内的水分会在胃内停留一段时间,而进入到肺内的水则可能会很快通过肺泡进入到体液系统,此时导致缺氧的主要原因是喉部的痉挛和肺不张。当溺水者被救上岸进行倒挂的时候出来的主要是胃内的水分,此时由于喉部痉挛,如果患者有呼吸,即使人是倒挂的也可能有部分水分再次进入到气道和肺内加重缺氧,因此倒挂控水的方法肯定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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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那么应当怎样对溺水者施救呢?首先需要判断溺水者的意识并同时清理口鼻可能的异物,如果患者意识丧失很可能存在严重缺氧导致心脏骤停,此时需要立即进行正规的心肺复苏;如果患者仍有意识,此时应当尽量让患者上身成15~30度平躺,如有呕吐,需要把头侧向一侧,以免误吸;以上两种情况都需要同时呼救急救系统,尽快进行高级的抢救复苏工作,切勿盲目进行所谓的倒挂控水的抢救措施。

(耳赵问答20180808)

溺水是指呼吸道入口位于水(或其它液体)平面以下后出现的窒息和心脏停跳,溺水者在初期会本能性地屏住呼吸,然后会反复吞水直至气道开始进水,当气道被水大量填充后丧失气体交换功能,出现缺氧直至心脏停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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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对溺水者进行急救时,尽快恢复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功能是关键(医学称其为心肺复苏),而民间控水的方法对于已经出现心脏停跳的溺水者来说作用很小,而呼吸道如大树的树根一样有很多分支,难以在短时间内将进入的液体全部控出,控水的过程中无法对循环系统进行有效恢复,白白耽误抢救时间,所谓控水后救活的人往往是还没到心脏停跳的程度。

国际和国内急救医学对于溺水的现场急救都没有控水一项,对于离水后呼吸心跳停止的溺水者应立即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二者同时)。人工呼吸时需要看到胸廓有起伏,这样即便气道里仍然存有液体,强行吹入的空气也可以进行气体交换,提高血氧浓度,配合有效的胸外按压,能维持溺水者最低生命需求,为专业急救人员设备争取宝贵的时间。溺水者能否抢救成功和溺水时长、溺水者基础心肺功能、抢救人员***取的措施以及后续的高级医疗支持等综合因素有关,应当全面普及正确的溺水急救常识。

千万不能倒挂,这样容易向外排出的水逆行进入气管,使气管堵塞不能进行正常呼吸而死亡。应该使溺水者头向下腹部垫上柔软而有弹性的物件(如充气袋)使其卧伏排水,在农村通常是将其驮伏于水牛背上,通过水牛呼吸的涨缩压排患者腹中的水。当然这是患者还能正常呼吸的情况下的操作,若患者没有呼吸首先考虑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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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谢邀。

可以控水,控水的主要目的是倾倒出呼吸道积水,而达到开放气道的目的。

但对于呼吸心跳骤停的垂危患者,在控水的同时进行心肺复苏,绝不能因为控水而延误抢救。



具体理由和溺水急救方法步骤如下:

溺水是指水淹没面部及上呼吸道,继而导致窒息,引发生命危险。

其临床表现与淹溺的时间及吸入水量相关。

刚跌入水时,一般神清,血压上升及心率稍微加快,如被立即救起,症状轻微。

溺水1~2分钟,由于水经呼吸道进入肺部,经食道进入胃内,可呕吐反流而加重窒息死亡。此时神志不清,呼吸不规则、心率减慢、血压降低,反射减弱。

“倒背法”抢救溺水,又是一种民间土办法。

曾今人们认为,呛了几口水就会溺水。无论是倒背法,还是拍打法,都是认为溺水者吐出一大口水,然后就能清醒过来。

其实这是对溺水原理的错误认识。

之所以溺水,是由于“缺氧”!而不是“喝水”

所以面对溺水,最重要的是第一时间判断溺水者是否有心跳,如果没有心跳,要紧急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

倒水无效,而是应该尽快恢复溺水者的呼吸和循环!

最后在强调一句,溺水不是因为“喝水”,是由于“缺氧”!

航旅纵横涉嫌泄漏用户隐私、暗推提供聊天模式,你怎么看?

专门去䁖了一眼,觉得是个蛮不错的功能,这泄的哪门子密?

这功能就跟当年的局域网社交 *** 的功能差不多。用户只有买了机票 - 有了行程 - 选好座位之后才能看到通飞机的其他乘客的主页,这个大前提还得是通飞机的乘客也在使用“航旅纵横”的,不然毛儿都看不到...

这怎么能算是泄露个人隐私呢?

首先,不是全地图的人都在用这个 ***;其次也不是所有人都用手机值机;第三,你也只能看到别人的几个大数据标签和飞行路线,这路线里又没有你回家的路线,也没有你的6度人脉标签,这泄的哪门子密?

私信这个功能早800年前就有了,只是那个时候这个功能藏在一个“机场雷达”的功能里,这个功能可以匹配出和你同行的正在等待登机的人,然后如果你是独自一个人的话就可以找一个同行的陌生人聊天... 当时这个功能还得用“旅豆”(*** 内提供的一种虚拟币)购买才能使用。

问题是,我当年用过这个功能,结果完全没人理我,我都怀疑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航旅纵横还有这种操作?现在来看,他们的开发团队只是把这个功能的入口等级提升了一下而已,有没有人用还不知道呢!

航旅纵横***未经用户同意或者授权就默认开启乘客飞行记录信息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实,大多数***也都是这样的做的,在用户安装***时,只提示用户点击下一步或者一键安装,用户的每一次点击,***平台都在获取用户权限,用户要么选择不用,要么接受平台的格式条款。

像航旅纵横***更多的体现工具属性,其主要功能是为了给用户提供网上选座、订座、改签等便民服务。但是企业为了谋取更多经济效益,提高用户使用***频率和时长,通过***取陌生人社交的方式,确实能给***增加很多流量,飞机上的乘客多属于高净值人士,陌生人之间的窥探欲望自然会吸引很多受众。这里面蕴含的商机和市场前景不可小视。

目前该***公布的信息如标签、职业、性别、头像、飞航轨迹等并非是特别敏感的信息,用户也很难证明自身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侵权责任遵循补偿和填平原则,如果用户证明不了自身因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则很难要求***平台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但是可以要求***平台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非财产性责任。但是,每一个用户都会打自己的算盘,***太难,取证和诉讼成本太高,更多的人只能选择放弃。

要改变***等网络平台肆意侵犯用户隐私权的现状,需要相关部门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平台侵害用户隐私权的违法成本,同时网络安全部门也应当对于***等网络平台加强监管,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投诉和***渠道,同时也希望更多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帮助用户(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较巧的是,我正好刚刚大略看了一下副组长(魏武挥老师在业内的绰号)公众号推送的这篇文章。

过程我不重复了,可详见提问内容或自行搜索副组长的文章。

总体感觉,航旅纵横这件事情的性质,与之前滴滴司机给乘客打标签且其他司机可见非常类似。不同点在于,滴滴***是司机给乘客评价打标签的方式生产用户信息,而航旅纵横则是通过系统后台大数据统计出乘客的一些信息;滴滴因此造成了恶性刑事***,而航旅纵横暂时还没有。

航旅纵横这么做的目的何在呢?我想有两个可能:一、优化提升用户体验,让选座的乘客坐在与自己性格、兴趣等相投的人,或者至少不反感的人坐在一起。二、如副组长所言,希望以此来带动***的社交功能,从中获得更多的用户价值。

就是说,航旅纵横的出发点或许没有副组长说的那么低。但即便出发点是好的也不能免责,这里边涉及到大数据中的用户隐私权和安全问题:1、数据中涉及用户隐私,使用它们必须得到用户的许可;2、即便得到许可,企业也必须在使用过程中保障信息的安全,不被泄漏和滥用。

而航旅纵横在这方面显然做得不够,甚至有原则性的问题。比如航旅纵横默认打开用户的标签和热力图,需要用户手动去关闭,过程还比较曲折。直接看上面文字,有些人可能难以理解这个做法的严重性。

我打个比方:相当于我们入住酒店,酒店默认把所有客房的门锁拆下,也不提示盗抢风险,需要我们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找到门锁装上才能把门锁好。如果你认为这个酒店的做法错误,那么航旅纵横的做法同样也不对。

正确的做法,至少是先默认关闭用户的标签和热力图,然后把是否共享的选择权交给用户,并提醒用户可能存在的风险。

从滴滴司机******到这次航旅纵横泄露用户信息***,再联想到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信息外泄,国家对于大数据信息安全应该给予重视并尽快行动。特别是对互联网平台收集、处理、管理、使用用户大数据,进行全面的技术性规范并立法明确下来,对于违反法律的企业或个人依法对其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犯罪,提高企业的保护意识,确保用户权益不受侵犯。

价值兄认为,一家掌握大数据的服务公司,必然会通过用户信息为不同用户推荐服务,但这个过程用户的信息必须是仅限于用户本人掌握。一旦用户的信息给予第三方能够查看,甚至出售给第三方进行商业行为,就是隐私泄露,需要给予严惩的。但是,互联网知名人士也不要胡乱给人扣帽子,要有明确的判断力。

1.用户信息仅限于相应用户了解,不得泄露给其他人。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因为通过数据、信息及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给用户相应的服务内容,势必会涉及用户的一些个人信息,比如身份、地址和手机号等。就如同外卖、互联网金融等方面,如果不了解相应的用户信息,显然是没办法提供服务的。但是,这些信息互联网公司必须为用户严格保密,不能提供给其他第三方。否则就属于违法并侵犯了用户隐私行为。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航班管家标注用户信息,目前来说并不能作为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价值兄并不认可魏武挥所说的,“标注用户个人标签”,“能够跟人聊天”这就算侵犯用户隐私了。侵犯用户隐私,要看是否***取了什么违法行为,就像你脑海中有犯罪的念头,那么只是想想已经克制住了,难道也算犯罪么?互联网数据型公司,需要对用户信息做归纳整理,然后推荐相应服务内容,比如你是70后,金牛座,那么给你推荐实惠成熟服务产品,价值兄认为这反而是一种便捷。

3.不要上纲上线,互联网知名人士,应该有清醒的判断力,不要矫情。价值兄认为,“侵犯用户隐私”这个帽子对于互联网小白用户来说,可以乱扣,但是对于知名互联网人士,谈及侵犯隐私一定要慎重。Facebook将用户隐私泄露给商业公司并获得了相应利益,这个属于侵犯用户隐私,但是互联网公司通过你的信息来给你做精准匹配,这是一种服务方式。难道让这些互联网公司给你乱推荐,部分人群和特点做推送,这样才是正确的么?互联网知名人士请不要矫情。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的保障在各种高科技技术面前显得势单力薄,而本次航旅纵横的“热力图”和“个人标签”确实具有泄露个人隐私的嫌疑。

首先,“热力图”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

所谓个人隐私是指个人不愿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它是公民个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不受干扰的前提,所以个人隐私的范围及其广泛,只要是自己不愿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都属于个人的隐私。

隐私不分好坏,只要是个人不想给其他人知晓的都属于隐私,包括个人不想给其他人知晓的个人信息,医院、出行记录、以及自己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好的信息都包括其中。

显然航旅纵横公布给众人知晓的乘客飞行记录的“热力图”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自己的出行公之于众。况且对于有些人而言,公开的信息被有心人利用,就可以追寻到他本人,包括住址,那么一旦身在外地,处于孤立无援境地时,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所以这种飞行记录“热力图”是一种比较危险的泄露个人隐私的行为。

其次,为什么说航旅纵横涉嫌泄露个人隐私?

原则上作为旅行知名***,在用户注册时候必然已经考虑到可能泄露个人隐私问题,作为一个有风险意识和保密意识的公司必然在设计技术程序的时候肯定会将信息的不公开设置成为默认程序。但是航旅纵横却将个人信息默认设置为“公开”,除非手动关闭默认设置,否则自己的相关信息将持续被他人搜索,查询

而航旅的这种行为,表明她根本没想要保护乘客的个人信息,仅凭一句“希望帮助乘客们缓解无聊旅途”作为解释就显得太过于苍白和无力,所以它的主观意图是泄露乘客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泄露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的威胁将不可估量。

最后,侵犯他人隐私应该承担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显然航旅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越是大公司机构收集到的他人信息约充分,如果这些公司不能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那么泄漏的绝对不只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信息,而是一整个群体的相关信息。势必要坚决杜绝这种情况,改变店大欺人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