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76-2018 工业锅炉水质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且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水质指标中硬度和碱度计量单位均以一价离子为基本单元。
溶解氧指标均为经过除氧处理后的控制指标。
锅水中的电导率和溶解固形物可选其中之一作为锅水浓度的控制指标。
锅水中的亚硫酸根指标适用于加亚硫酸盐作除氧剂的锅炉,磷酸根指标适用于以磷酸盐作阻垢剂的锅炉。
停(备)用锅炉启动时,8h内或者锅水浓缩10倍后锅水的水质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1、高压蒸汽品质指标:
分析项目 标准 期望值
钠: ≤5ug/kg ≤2ug/kg
氢电导率(25℃): ≤0.15us/cm ≤0.10us/cm
二氧化硅 ≤20ug/kg ≤10ug/kg
铁 ≤15ug/kg ≤10ug/kg
铜 ≤3ug/kg ≤2ug/kg
2、锅炉给水指标:
电导率(25℃): ≤0.30us/cm
硬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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