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办公厅发布的通知,长春市公安局将上班时间进行调整,在工作日9:00时作为上班时间点,在冬季,将下班时间调整为工作日的16:30,在夏季时,将时间调整为工作日17:00。此外,长春市公安局所设置的服务窗口,在工作日的中午时间内也会不间断服务。
公安局监所执法职位,主要履行对辖区范围内的各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和安康医院等进行归口管理职责;拟定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上述各所(中心、医院)等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监所执法是公安局的主要职责之一,其业务上统一受国家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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