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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和太监结为“夫妻”,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

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太监结为“夫妻”,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

就让葛大小姐来回答这个问题:

古代皇宫内的宫女与太监结为夫妻,不能叫做严格意义的夫妻,有一个私密的称呼,叫做“对食”或“菜户”。

“对食”和“菜户”称呼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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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明代《宫廷睹记》中有记载,宫女多称所配宦官为“菜户”,宦官称所配宫女为“主儿”。明清时期的宦官是不允许自己开火做饭的,太监晚上值班的时候,膳房就会为太监提前准备好饭菜(不是御膳房,御膳房是给皇上做饭的),并不是谁都能随时吃到热饭菜的,面对冰冷的饭菜,太监往往去找相好的宫女去热一热饭菜,这么一来二去的,感情就升温了,就走到一块了。

其实,想想这种事情也很正常,太监虽然是个不完整的男人,但是看到皇上夜夜当新郎,自己却天天当出气筒,干粗活,找一个感情慰籍也不过分,宫女和太监差不多,宫里规矩多,压力大,要想被皇上宠幸,飞上枝头变凤凰基本比登天都难,宫里呆久了,也很寂寞,刚好,太监来了,虽然不是真正的男人,但是聊胜于无,两个人走到一起来,无非就是聊聊天、吃吃饭,虽然不能有身体上的慰藉,心灵上却能够得到很大的鼓舞。

太监算不上正常的男人,但是,那些相貌俊俏、油嘴滑舌、心眼活络、路子灵通的太监,就格外受宫女们的青睐,做一些望梅止渴、聊胜于无的荒唐事,平时帮宫女做一些体力活,宫女给太监做点好吃的,相互体贴,晚上没事就数数星星聊聊天,这种生活还比比较单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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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非正常的配偶关系,也是非常可悲可叹的,深宫如海,无论太监还是宫女,一脚踏进去,就归期茫茫无所知,一辈子孤独终老,找个伴,搭伴过日子,排除一下寂寞,也是人性的释放。

据末代太监孙耀庭回忆,他年轻的时候像正常人一样有欲,对女人异常感兴趣,于是和身边玩的好的宫女对食。大太监魏忠贤发家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和皇帝的奶妈搞到一块儿(对食)了,太监和宫女结成挂名夫妻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于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会遭同伴取笑为“弃物”。

电视剧《宫心计》和《甄嬛传》里都有对太监和宫女对食的描写,例如《宫心计》里的司诊和布公公,《甄嬛传》里的苏培盛和谨汐,如同情侣以上,甜蜜幸福,温馨浪漫,甚至得到他们主子的默许,为他们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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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对食,就是宫女跟太监谈恋爱。为什么叫对食呢,因为太监在宫里当差,是没有炉子的,吃的东西都是从外面带进来,久了当然就冷了。而宫女在宫内,有小炉子。所以太监就会请某位宫女代为热一下。等于宫女有个微波炉,太监请宫女为其叮一下。

这一热,感情就来了,热好后,太监也会请宫女吃东西,两人坐着一对食,这就来事了。

这个习俗到现在还是一样的,现在的谈恋爱,主要内容不就是一起吃个饭,然后带上身份证电影票?只是人家不用后面这些费钱的功夫了。

还有叫菜户的,对食是宫女替太监热吃的,菜户就是太监替宫女出宫买东西,宫女是不能出宫门的,太监就有这个便利。是菜篮子爱情。

话说,对食是谈恋爱,随时可以分手,菜户就相当于夫妻了,有固定的,而且相互之间还会吃醋。

比如魏忠贤的菜户客氏,原本是魏忠贤兄弟王国臣的,是魏忠贤仗着自己帅功夫好抢过来的。这是宫女恋爱的情况。

皇帝管不管呢?当然管啊,朱元璋就规定,太监谈恋爱,没别的,直接剥皮。但到了后面,太监的权力越来越大,谈个恋爱就不是事了。

当年朱元璋还特地说,不让皇帝重用太监呢,但后面的皇帝哪个不用太监?这是没办法的,开国皇帝小时候见过的事情多 接触的人也多。而帝二代帝N代么从小接触的就是太监,你说他不跟太监亲,难道跟外面的人亲?

都是自己人了,自己佳丽三千,人家只是精神上谈个恋爱,那还有什么不行的。

所以,太监对食就没什么大事了,尤其是大太监。像魏忠贤跟王国臣争风吃醋,还是皇帝朱由校从中调解呢。

皇帝为什么要用太监?说白了就是防止自己头上多一顶帽子,并且古时候并不是说想做太监就能够做的,首先第一个条件就是从小***,目的就是让他还不懂男女之事的时候就阉了,这个时候不懂长大了也就不想。可是如果他长大后还和宫女私下结为夫妻,说明他即使没有男性的正常功能了,可是他对这些事还是有欲望。

试问一下,皇帝可能允许他们结为夫妻吗?当然不可能了,每一个朝代的皇帝都对这种事情是明文禁止的,绝对不允许,只要被捉到绝对是重罪。在皇宫中,太监和宫女在一起叫做对食,其实这种关系说白了就是找一点感情的寄托和慰藉,因为太监已经不是正常男性不能娶妻生子,宫女一般情况下也是老死宫中,等宫女到了一定岁数便会被送去指定的地方

皇帝对于对食这种现象是非常厌恶的,每个朝代的惩罚都很严重,有趣的是历朝历代惩罚最重的是明朝,对食最为流行的也是明朝,在明朝的时候如果被捉到对食,最轻也得是当着所有宫女和太监的面直接杖毙,以此来警示剩下的人。

杖毙是最轻的惩罚,正常情况下都是直接剥皮,剥皮的整个过程也是要所有的宫女和太监去观看的,最早提出严惩的便是朱元璋,使用剥皮之刑的也是他,讽刺的是从朱元璋之后,明朝皇宫中对食的事情频频发生,明朝对食现象是中国古时候所有朝代中最泛滥的。

宫女与宦官之间的恋情被称为“对食”或“菜户”。

据说,宦官值班期间无法生火做饭,只能准备一些冷食充饥,而宫女却可以生火做饭,于是一些宦官就找一些相好的宫女帮助热一热饭菜,或者提供饭菜,故私下相通交好的宦官和宫女被称为“对食”或“菜户”。明代《宫庭睹记》中记载,宫女多称所配宦官为“菜户”,宦官称所配宫女为“主儿”。

这种配偶关系令人称奇,却也觉得可怜可悲。深宫如海,无论宦官宫人,一脚踏入,便不知归期。长日漫漫,孤寂无依,结成如此的伴侣,也不过是找点情感寄托和慰藉。虽说是排遣寂寞,寻求寄托,却也不乏一些有情有义者。

《万历野获编》中言“宫人与内官既偶之后,或一人先亡,亦有终身不肯再配,如人间所称义节”。而作者沈德符曾在城外一寺中,见“寺中一室,房锁甚固。偶因汛扫,随之入,则皆中官奉祀宫人之已死者,设牌位,署姓名甚备。一日,其耦以忌日来致奠,擗踊号恸,情逾伉俪”。

明代对“对食”的惩处

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初若有宦官娶妻者,将以严酷的剥皮之刑进行惩处,但明中期以来,违禁者多矣。至明后期,宫人与宦官相配偶更是寻常之事,若一宫人一直无宦官与之结成对食,甚至会被其他宫人笑话。而这种配偶关系并非随意之举,竟亦有媒妁为之作合,“订定之后,星前月下,彼此誓盟,更无别遇”。

万历皇帝对于对食的现象是非常憎恶的,“每闻成配,多行谴死,或亦株连说合媒妁,多毙梃下,然亦终不能禁也”。明人文秉所撰《定陵注略》中记载一事:宫中旧例宫人必配一阉谓之对食如夫妇。然上留心此弊,每岁底令宫人各举所配,举则阉处死,不则宫人处死。一宫人临期无指,妄指一阉出宫已数年矣,逮至将就刑,此阉稽首佛前曰:“此是前生冤孽债,抵偿了也完了今生公案。”上闻即命赦之。

万历皇帝在严刑峻法之外又想出这种连坐告发的招数,不仅没能禁止住“对食”,反而又能造出不少冤魂孽债。然而,神宗尚煞费苦心地禁止“对食”,可到了其孙熹宗在位时,哪怕宫女宦官“轮班之日饮食坐卧行动相依,虽上位亦知之不以为怪”。这恐怕是深受熹宗的乳母客氏和权阉魏忠贤的影响,而此二人狼狈为奸、祸乱宫闱,为祸之烈更是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