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或者变化工作是常见的事情,但是一旦跨省变换工作,那么社保关系转移就要一定的流程,同省市社保关系转移相对比较方便,那么异地社保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流程呢?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周五13:30-15:00)
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至社保中心;
4、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可以,不是本市医保是可以在长沙报销的,但是前提是要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也可以通过“智慧人社” APP,或致电12333办理即可。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以及报销人员有效***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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