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适应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游与旅游经营活动,包括在境内组织的出境旅游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旅游,是指自然人为休闲、***、游览、度***、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离开常住地到其他地方,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行为。
1.旅游开发公司:其中组成部门各不相同,其中最主要以旅游为主,兼之休闲、***等设施。其职位和一般公司一样。例如:导游、计调、营销、经理等。
2.其职位的职责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根据旅游公司的项目和特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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